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复试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对业务课考核成绩做到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调剂原则
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专业)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应遵照如下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必须统考数学;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三)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会突破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
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0.2×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按学校要求组织复试,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2-3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成立以教授委员会及指导教师为主的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安排实施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审、专业复试和外语测试三个方面。
1、政审内容包括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时事的掌握情况,了解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审查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鉴定意见、档案材料。政审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政审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
2、专业复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为20分钟,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面试、笔试成绩均以100分计,60分为及格标准。
3、英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复试的形式(口试(含英语口语)、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制定,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给出对考生考察评价的成绩和评语。
5、复试完毕,将《复试考核表》和其他材料及时送交研究生处。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