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位授权点的目标与标准

发布者:邵丰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579

(一)培养目标

发展我国现代食品工业宗旨,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立足山东,服务全国,培养全面发展,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综合运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开展食品领域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工程实践,具备良好的科研、设计、教学和自主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学位标准

1、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所修总学分为31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非学位课程10学分。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完成。

2科研实践

研究生导师在第一、二学年为研究生安排不少于3个周的科研实践,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实践考核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答辩资格审核时需要。

3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应贯穿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做专题讲座至少2次,听取学术报告至少10次。研究生应据实填写《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经所在学院与导师通过一定方式考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4学位论文

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应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本人亲自参加科学研究做出的成果。论文应包含作者对研究课题的新见解。与他人合作的课题,学位论文必须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部分。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其字数及格式应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5学术成果

申请答辩前,研究生须完成下列其中一项研究成果。

1)论文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1篇三大索引收录(或源刊)论文或1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或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作者的单位必须署名为齐鲁工业大学。论文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

2)获奖或专利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三位)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科技奖励(有获奖证书),或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两位)至少获得1项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1项已公开的发明专利。成果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

6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